真的很讨厌办婚礼啊!!!

我和腾仔已经结婚好久了,但我们一直没弄婚礼。客观原因是我们是在没有假期可以凑到一起。家人也四散在各地,很难聚在一起。

但其他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我们两个真的对婚礼都没什么兴趣。我们甚至都没有拍婚纱照——因为真的很没兴趣……

可能男人对婚礼一般都没什么兴趣吧,我不是很清楚。但据我所知女性同胞对婚礼一般都是很疯狂。我的美国女同事们对婚礼的重视程度貌似要比中国女孩高得多。首先她们在求婚之后会搞一个求婚典礼。然后开始计划婚礼,差不多提前一年开始策划。她们在上班间隙不停在网上翻看各种婚纱、婚礼装饰、婚庆主题。好姐妹们隔三差五会用讨论婚礼计划的名义聚在一起吃吃喝喝。婚礼之前要去试吃菜(好像中国也有这个?)正式婚礼之前男女双方还要各自和自己的兄弟和闺蜜搞场单身派对,最后尽情疯狂一把。她们自从订了婚以后就会把大大的钻石戒指整天戴着,据说是就算下海游泳也不能摘下来。结了婚以后就再把结婚戒指和订婚戒指戴在一个手指上。

首先我觉得戴戒指这件事情很烦。平白无故在手指上套一个箍,真的很难受。有时候到了下午手指会略微发肿,我看着戒指在手指上勒出一个淡淡的痕就有一种差不多是密集恐惧症看到蚂蚁窝的那种感觉。以前我尝试戴过运动手环睡觉记录睡眠,后来感觉实在很不舒服就摘了,再也没带过。我的同事看我结了婚

再来就是我真的对办婚礼没兴趣。我很讨厌要穿一个露肉收腰的婚纱(或者旗袍也好),要化妆成我都不认识自己,还要往头发上喷上黏黏的东西,然后像猴子一样被遛出去在大庭广众之下接受群众的点评,还要站在台上发表爱的演说,还要一桌一桌去给那些我并不熟的人敬酒。婚纱照就更是愚蠢,穿成两个模板人,摆成公主王子的样子,或者旧时千金少爷的样子,有什么值得纪念的呀。

妈妈跟我说:“婚礼是一个女孩子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总要搞的。”我说结婚就是两个人的事,自己爽了就好了。别人也不会太关心你们爽不爽。有的人喜欢生活有仪式感,那就搞点仪式,不喜欢就不搞,并不是非搞不可。当然中国的婚礼还牵扯到许多亲情社会伦理的问题,比如老人年事已高,办个热闹的婚礼给他们乐一下;爸妈之前递出去的份子钱太多(我爸妈估计递出去了好几万十几万了),不办个婚礼收回一点成本实在是心有不甘;这些就另当别论。

再细一想,我不喜欢婚礼也许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我恐惧那种在一天之内将生活骤然推向顶峰,又骤然归于平寂的感觉。我是个很丧的人。在别人欢天喜地迎接假期的时候,我想着假期总有结束要滚回去上班的一天;在别人兴高采烈策划住院医毕业派对的时候,我想着新的fellowship或者工作又会是一个新的折磨;在别人开开心心迎接远道而来的新朋友的时候,我想着朋友总有离开的一天,我还是会回到自己一个人清淡的日子;看着出生的小婴儿,我想着他也会很快长大,变成一个发福的成年人,在病痛中终老死去。婚礼也是这样,所有人期待着婚礼当中的那份热闹喜庆,那份被作为世界中心捧到天上的感觉,那种在粉红泡泡里面的小公主的感觉,那种被所有亲朋好友这辈子关系最亲密的人们围绕的感觉,但那只是不到二十四个小时。之后会有乱糟糟的房间,酒醒后的头痛,被呕吐物弄脏的衣服,身边臭烘烘的老公,曲终人散,剩下自己原本的生活真面目。

总之,对婚礼的抗争我会进行到底。也许有一天我会突然想和腾仔弄个仪式,那时候我们再请三五亲朋好友聚上一聚也未尝不可。

突然想说一点中东问题

我基本上算是个文艺青年吧,很在意自己心里的那些小情小念,喜欢听音乐、写字、看书、画画、做饭、弹琴、逛博物馆、看电影、养猫。我好好工作,治病救人,争取几年后能买个房子,生几个孩子,养上猫狗,种上一院子的花草。休息日的时候,我喜欢在床上赖着,和腾仔煲煲电话粥,听听播客,刷刷朋友圈,偶尔挣扎着出门去跑一下步。

然后有一天,不知怎么的,我走进影院看了一部纪录片,《City of Ghosts》,我的人生观忽然起了波澜。

这部纪录片讲了什么我不在这里细说了。因为根据我的经验,看其他人详细描述一部自己没看过的电影内容是挺蛮枯燥的。简单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在一个被ISIS侵占并切断外界联系的叙利亚小城Raqqa,年轻人们冒着生命危险举起手机拍下ISIS的各种血腥行径及各种城市废墟,并传到网络上而成的一部纪录片 (这个描述并不全面,具体大家可以各显神通去网上搜来看)。

他们成立了一个组织,叫做Raqqa is being Slaughtered Silently。

因为是手机拍的,所以在大屏幕面前,你就好像是一切的直接目击者。就在你的眼前,明晃晃的,ISIS成员举起手枪把跪成一列的反抗者一个一个枪决,子弹打出去,头破开,血涌出来,人倒下,非常直接。有一个镜头,藏着手机的人在检查点被搜身,被搜到了有反抗者身份的证件,然后……那就成为了那个人拍下的最后一个镜头——因为他被杀了。

这部片子给了我的生活一拳重击,以至于让我对自己的生活产生了怀疑。离我十万八千里的叙利亚本来和我的生活并没有一丝瓜葛。那里的人们照理和我没有任何关系。但眼前的这些倒在血泊里的人,却强烈晃动着我同样作为一个人类的基本的同理心,让我对自己生活中的任何小小乐趣都生出了一份罪恶感。“我该怎么活”突然变成了一个问题。

首先我满脑子想着我该怎么帮那些人。我想我可以在网上分享他们的照片和文章;我可以少买几条衣服少去几次饭店给支持他们的NGO捐款;我可以去他们的FB账户下面点赞留言;很多NGO有各种各样的活动比如写信给难民小朋友……但这一切都有种鞭长莫及的感觉。或者我就认认真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把自己的医术更精益求精一点,从关心我周围的人开始,帮助力所能及的人开始。但这样又似乎并不能直接帮助到他们。我该怎么活。我在吃好吃的拉面、赖在床上看电视剧、去公园河边散步的时候,我无法控制地想着难民们的脸,然后我又想到了其他需要帮助的人(山区走一个小时三路去上学的小孩、自闭症儿童的家庭、身患重病没钱救治的人……),然后我发现怀揣着这些根本无法生活。我在youtube上看到Amal Clooney, Angelina Jolie她们深入难民区,为难民在国际舞台上代言伸张正义,但有几个人能真正做到这样。

况且,这一切都没有解决最根本的问题。我现在也并不能真正理解根本的问题到底是什么。

我们每一个人能为这个世界上遥远的人们做些什么,怎么做,这是我从现在开始应该一直思考的问题。虽然整天心揣着整个世界会让自己的生活寸步难行,但也并不能假装一切都没有发生,这之间应该有个平衡。

另外有几点留给我很深的印象:

一是在这种打着宗教旗号的战争中,洗脑是非常重要的一环。ISIS非常重视对自己的政治和宗教形象宣传。他们不惜重金买来昂贵的摄影器材和影像处理技术,拍了大量的好莱坞质量的宣传片,给当地的平民看。

二是ISIS的洗脑从孩子做起。他们给失去亲人,家变成一片废墟的孩子们手机、糖、饼干,带着他们做游戏、唱歌跳舞,让孩子从小生长在一个被ISIS灌输思想的环境里。孩子们被培养成去做人体炸弹,去做枪决反抗者的行刑者。有的孩子很小,还没有任何死亡的概念或者对死亡的恐惧,但他们的游戏是用刀把一只毛绒玩具熊的脑袋割下来,眼睛里是无知的无畏。

三是在那个饱受战火和一轮轮政治宗教斗争的土地上,人们早就变得绝望而脆弱。一股势力崛起,一股势力倒下。人们被折磨得太惨,对于新的权利,很多人只能选择相信,因为他们回头望也别无选择。

腾仔累疯了

前天我on call结果搞到半夜两点多才做完工作,直接导致昨天整个人像行尸走肉。三年来这种时常的超时加班无形中摧毁着我的身体和意志。每个人都应该有一个身体处在平衡状态的一种很舒适的感觉。一开始我在超时加班之后会拼命地自我调节,让自己很快回复到那种很舒适健康的状态里面,然而一旦恢复新一轮的加班又开始了,有时则是还只回血四成就又要掉血,后来我就对自己的身体放任不管了。不是自我放弃,而是实在没有精力管了。

然后渐渐就出现一些症状,比如时不时会觉得头皮发麻,整天都困,集中不了注意力,精神淡漠,暴饮暴食或者发作性购物。不知不觉我已经变成亚健康人群了。 这还导致一个结果就是很容易和腾仔闹矛盾。有时和腾仔通电话,他很兴奋地给我讲他一天下来看到的有趣病历或者哪个attending讲的笑话,但是我累得要命根本听不进去,只能一个劲“嗯,嗯,嗯”,结果他就怒了,不愿意再跟我说然后不快地挂了电话。当然腾仔非常理解我可能会出现这种状态的原因,经常五分钟以后他会再打回给电话哄我一下。有时候情况反过来,我很有讲话的兴头,而腾仔是行尸走肉的那一个,不过腾仔每次都还是会耐着性子听我倾诉完,还能有条有理地给我建议。这点我不如他做得好。

这个情况昨天又发生了一次。这次是我们两个同时行尸走肉。我当然是因为前一天睡眠严重不足,而腾仔则是处在长达两三个月地全国奔波面试,当中还穿插去了三个全国会议发言,还穿插回医院上班,遭遇大雪航班取消两次,处于严重的慢性睡眠不足。

分享一下腾仔这两个月的行程:1/22 Philly–1/23 Cleveland–1/26 Pittsburgh–2/6 NYC–2/9 Atlanta–2/11 Boston–2/13 Rhode Island–2/16 Michigan–2/17 Denver–2/22 Indiana–2/25 San Francisco–3/7 DC–3/9 Chapel Hill–3/13 Chicago–3/15 NYC–3/22 Boston–3/24 Baltimore–3/25 Miami–3/28 Philly。这个状态简直可以媲美我当年住院医面试的节奏了。

这种长期burn-out的状态严重压抑了我对医学的兴趣。腾仔说以前我一提到跟医学相关的东西是多么兴奋手舞足蹈,现在却大部分的时间在抱怨和叹气。要说我到底后不后悔学了医,或者来了美国,真的很难说。二十到三十岁,十年最好的时光,嗖地一下在图书馆和病房里度过了,十个阳光明媚的春天,十个樱花开的季节,全都成为过去式了,要说一点不后悔是不可能的。但要我说,医生还是我心目中这个世界上最好的职业之一。其他我可能想做的职业可能还包括建筑师。 而且如果我不来美国,怎么能遇到这么好的腾仔呢。还有三个月住院医就结束了,每天都在倒数。我热切盼望着可以和腾仔团聚,有两个人自己的家,开始一份不那么辛苦却又仍然给我价值感的工作。但我又希望在剩下的三个月里面,趁自己还顶着住院医的头衔,可以多学些东西,多问些以后毕业了就不再适合问的问题,如果可以的话,在这个犯错误会被原谅的阶段的时候多犯些错误。时间啊,快点走又慢点走。

 

我对网红骗局的一点理解

网红这个词已经出来好多年了,但是网红开始化颜值为金钱变成一个产业也是近几年的事。淘宝店主开店开成网红是最早的网红经济。但是这两年出来一种新的网红经济,大致过程是这样的:首先是一个美女,全方位晒自己的生活,推销自己的生活方式,当然是把自己塑造成一个非常阳光、正面、健康、文艺、时尚的形象,并且是各个社交渠道多管齐下,包括微博、微信公众号、各种直播、视频vlog,洋气一点的还有youtube和instagram。捡自己各种可晒的晒:爱用护肤品、各月爱用小物、爱吃的零食、自己的来龙去脉、自己的男朋友、自己家里的装修,等等。其他常见的爱晒主题包括让男友给自己化妆、和其他网红交换礼物、回答网友对自己提出的20各问题,等等。她们还会到处旅游拍美照,以及推出每个月自己的种菜清单和拔草清单。

网红首先得是美女,至少是长得看得过去又会打扮的女孩。美丽的女孩对着你讲话,向你展示自己的私生活,谁不爱看呀,管她讲得是什么呢,又养眼又满足了一种偷窥欲。于是她们集结起了一群粉丝。在这个时代,流量就是金钱。不管这些流量是来自喜欢你的人还是讨厌你的人,只要有人点击你关注你,这就能转换成金钱。于是这些网红吸引了一大批品牌,小到淘宝店品牌,大到奢侈品,全部都开始关注起这些流量王来。于是这些品牌给她们发产品试用,给她们钱请她们打广告,请她们出去旅游参加时装发布会。这些经济刺激促进网红持续产出这样的一种生活方式,渐渐地这形成了一个正循环,网红经济由此形成了。

网红本身的水平参差不齐,打广告的水平也很不一样。有的就傻傻把产品链接贴出来。有的会在公众号上顾左右而言他写一大篇有的没的,最后左拐右拐引到某种产品上去。有的会推荐比如十个本月好用的好物,其中夹带一两个广告产品。很多网红在积累了一定了粉丝基础后最后往往会回归淘宝,开一个自己的店,有的美其名创造一个自己的品牌,卖一些看似也差不多的衣服首饰。

看看这些网红们的生活本身并没什么,但是这其中有几点令我非常地反感。第一,网红们大肆宣扬着一种无止尽的物欲,刺激着过多不必要的购买。她们不停地发布二十种口红试色或者每个月的五六种各不相同的爱用化妆品。她们会告诉你十款小众又好看的包,夏季必备单品、五条一辈子必须拥有的牛仔裤,之类的。但仅她们一两个月用的量就足够我用一年了,鬼才会相信她们每个产品都会很深度地使用。她们把厂商送给她们试用推销的产品伪装成她们的日常用品,给粉丝营造出一种必须追求这样一种特殊品味的丰富的物质生活的假象。我觉得这非常的糟糕。我自己也常常会成为这样一种营销的牺牲品,在我的记事本里面分门别类列了许多串长长的欲望清单。第二,她们让我彻底失去了对网络名人的信任。我对在她们生活中出现的每一种商品都充满了戒备,时时警惕着这是不是一颗营销的糖衣炮弹。网红生活中的一切都能被营销,她们照片中的餐厅可能是广告、她们手中的书可能是广告、她们听的音乐看的电影可能也是广告,她们的一切都可能是广告,而非一个真真切切的人。网红害惨了很多平凡的姑娘。现实里有许许多多相貌平平、事业平平、见识平平的姑娘,她们以为抹上那些本月爱用护肤品、穿上夏日必备牛仔裤、挎上小众品牌美包、以一个网红姑娘教你的男友怎么拍照的角度拍一张照片,那么她们也可以成为生活得优雅轻盈的美丽姑娘,那就错了。她们忘了去过自己的生活,而把大量的时间花在关注别人的生活上;她们忘了自己的模样,却努力活成别人的模样。这是很可悲的。

就说这么多,写这一篇也主要是提醒自己不要浪费太多时间去关注那些博主了。

冬日明媚的下午

随着住院医生的日子接近尾声,下一年的工作也尘埃落定,空闲的日子越来越多,也就终于有了这样冬天的下午,在室友外出的周末,可以享受一整间公寓的安静。外面是零下八度但阳光明媚的冬日,我捧着我的两个kindle(一本装英文书,一本装中文书)在书桌边、床上、沙发上躺来躺去,看着困了就打个盹,泡杯茶,听听豆瓣FM,写写日志。冰箱里食物充足,够我在家里窝上几天。

前两天订了回国带爸妈一起旅游的机票和宾馆,订得我不亦乐乎。这是我第一次用自己的钱带爸爸妈妈出去玩。我想去成都。还没去过那里,一直都在我的计划中。希望这次举家出行能够圆满成功,这样以后可以定期组织一下。趁爸爸妈妈身体硬朗,带他们多出去走走看看,尤其是去做一些平时他们自己不舍得花钱的体验。

波士顿纽约费城晃来晃去

周一是总统日,所以这周是一个三天的长周末,再加上我的急诊排班,周二不用上班,周三是夜班,所以加起来我有四天半的时间。腾仔下周一二也不用飞出去面试,所以这两天我就一直做他的跟屁虫。他周六从费城回到纽约,我也订了个车从波士顿坐去纽约;他周日晚上从纽约回费城去上班,我也跟着他从纽约去费城;周一他去上班,我也跟着他去医院图书馆坐着;周二他又要出去面试了,我也坐飞机返回波士顿去。我很享受做这只跟屁虫的感觉,他也很享受有一只跟屁虫。我们没有什么特别的计划,或是他在复习他的board,我就躺在旁边看我的书(这两天我在看那本很红的Sapien);或者他在看他的时政新闻,我就学习一下新的临床指南;或者我们就手拉手出门买个果汁,或者去楼上健身房锻个炼,或者去出门左拐优衣库捡两件打折衣。我感觉这是生活里最让人安心幸福的时刻。

语感

我自认为是一个很有中文语感的人。我对文字很敏感也很挑剔。即使是发短信,我也受不了打错别字或者用错标点符号。看一个人的几条短信,从他的语气、措辞、标点符号、“得的地”的使用,我就差不多能决定想不想和他做朋友。

在中文的世界里待得时间久了,对文字养成了一种自己的品味。书店里的一排排书,眼睛扫过标题大概就可以知道哪本对自己的胃口。翻上四五页就大概知道了想不想把这本书买回家读。

而对英文的使用远远还没到欣赏语言的水平,还只停留在基础交流之用。第一次走进英文书店,对书架上的书毫无头绪,仿佛自己对书的审美一下子瞎了。看着那些花花绿绿的封面无从下手,就算翻上四五分钟还是不知道合不合自己口味。买回来的英文书,在阅读时疲于查字典(有时候我就算能根据上下文猜出一个词的大概意思也一定要去查一下字典),并且对于作者的文风理解非常迟钝,很难体会这个作者是偏幽默的、还是冷峻的、还是深情的。很多文章如果是中文写的,我可能看三秒钟就会把它扔去一边,感觉不值一读;但如果是英文文章,我会硬着头皮读上很久才感到“这个文章有种读不下去的感觉啊”。

当然,那是刚到美国的时候。现在渐渐开始能欣赏英文作者的文风了。我能体会到“嗯,这个作者用词简洁,但非常有力到位”、“这个作者遣词造句水平不咋地,但是说得内容还是满满干货”、“这个作者写文章完全就是在故弄玄虚,什么都没讲”,之类的。我很欣喜我的这点小小进步。

不过我的英文写作还是烂得一塌糊涂。很多我想表达的意思被我用蹩脚的英语写出来就变成不知所言了。我有时把我写的东西给腾仔看,会被他嘲笑。他说因为他了解我,所以知道我想表达什么,但是完全没有反应在文字里。唉,这功夫还得慢慢磨练啊。

对一个城市长出的感情

有人会对某个城市产生深深的眷恋、很强的归属感或依附感,我并没有。我不承认我对任何城市有任何眷恋。

比如说我的家乡小城浙江湖州。我在那里生活了十六年。 要说我有多热爱那里呢,也谈不上。我对这个城市的历史和地理都知之甚少,我的活动范围也仅限于市区由我家、我奶奶家和我外婆家连成的一片区域。我爱我的家,爱那个具体位于公园河边一幢居民楼五楼的一套房子,尤其是里面的某几个房间,尤其是房间里的床、和书桌,当然还有家里的人。我爱那个城市的另几个居民区里面的某几个房子,里面住着的我的亲人朋友。那些是特定的我爱的地方。如果把他们一股脑儿搬去另一个城市,我一样会爱那里。

有时候你和一个人生活久了,你就分不清到底是爱他还是习惯了他。对城市的记忆也是一样。我在那里生活了十六年,这里那里到处都有十六年的回忆,就分不清到底是真切地爱这个城市,还是十六年的记忆叠加出的重量。我喜欢吃丁连芳老字号的千张包子粉丝汤,我喜欢吃半夜街边的锅贴,我喜欢吃冬天光秃秃的梧桐树下叫卖的臭豆腐夹烧饼。我的记忆里有和小学同学在旧居民小区的灰房子当中打羽毛球,有清晨迎着夜幕未褪的工厂灯光和爸爸去公园跑步,有外公的后院里红的紫的黄的花和叽叽喳喳的八哥。它们在异国的深夜我的梦乡里反复地出现,构造出一个闭上眼就可以沉浸进去的甜蜜温柔乡。但与此同时我又那么厌恶那个城市和中国成百上千个二三线小城市一样地肆意推倒重建把城市变成千篇一律的模样,那些千篇一律的商业街、仿古建筑、丑陋雕塑、政府大楼、五颜六色的夜灯,它们张牙舞爪地统一着城市的样貌。于是我又会很无情地想,不是,我并不爱这样的故乡,我对它没有任何感情。无论我出生在哪一个城市,我都会生长出和那个城市连接的记忆,只不过我恰好出生在湖州罢了。

按这样的思路考虑,我产生发现一个可怕的想法。我爱我的父母吗?我爱他们是因为他们是他们,还是因为他们是我的爸爸妈妈?如果我生在另一个家庭,然后我偶然遇到我现在的爸爸妈妈,他们作为一对陌生的那女,我还会爱他们吗?也许不会,但也许我不该这样想。这是一个很罪过的想法,罪过罪过。

尽管我对故乡有这样那样的厌恶,事到如今我在异国,每每看到有关于家乡的新闻,我都不由自主地兴奋异常。有一天我听到我喜爱的播客节目里讲到主播去湖州游玩,我兴奋地睡不着觉,可着劲得在他们的游记下面留言,并把那期节目到处转发。停!我为什么这么兴奋?我问我自己。我也说不出一个答案,但我发现这是发自心底里的喜悦。我开始有点想通了。命运让我降生在湖州,我没有选择,我也没有可能让自己重生在另一个城市。每个人只有一个故乡,只可能在一个地方度过那几岁的童年,也只可能对一个地方产生回忆。我之所以是我,也只能是因为我有我现在的父母,我没得选,也不可能再选。不管是喜欢还是习惯,最后都导向了同一个结果,我的一大段生命和回忆和其中承载的满满的抹不去的感情,都和它联系在一起。我感到一种莫名的神圣的感觉,一种伟大的力量在掌控着这一切。

后来我去了上海。在上海度过了十一年。现在每次和美国人说起上海,我总把那里当成是自己的第二故乡,每次都有一种自豪的感觉。我总说,“上海是一个伟大的城市!你这辈子有机会一定要去看看!”但是我真的喜欢上海吗?我也说不上。那个城市太大了,太复杂,太多人、车、楼、马路、各种小弄堂。我所了解的上海只是上海市里面一个区里面的一所大学附近的区域,我对那里的喜欢(或者说十一年的生活产生的习惯),很难泛化成对整个城市的喜欢。但每次对外人说起,我都会以半个上海人自居,并浅浅有一种自豪感,仔细一想,是那种依靠着一种强者的感觉。好像我有一个好朋友是一个学霸+帅哥+富二代+运动健将,我跟着他出去玩并接受着别人羡慕的目光,我感觉到很自豪,差不多的感觉。

那么现在来到了波士顿,转眼也有近三年了。我喜欢这个城市吗?我真的很难回答。我的大部分生活局限在家里和医院两点一线。确实,我去过大部分博物馆、很多剧院、一些图书馆,我很喜欢,我朝夕相处的同事,个个我都很喜欢,但很难说我对这个城市产生出一种怎么深刻的感情。就好像至今我都没法像美国人一样对某只球队产生出一种狂热的情感。一个美国人,从小坐在爸爸肩膀上买联票去球场看球,每年看,每周坐在电视机前和爸爸叔叔兄弟们看联赛,看他的球队赢了、输了,随之哭哭笑笑长大,你很难去和他比对一支球队的感情。但是,昨晚看到新英格兰爱国者队赢了超级碗,我还是按耐不住地生出一丝油然而生的自豪感,并且忙不迭地去社交网络上发了个帖。我赶快反问自己这是为什么。是因为赢了我才喜欢它吗?如果输了我会和整个城市一起伤心吗?我不知道。这股冥冥之中的伟大力量把我生命的三年安顿在这个城市,这是我无法改变的。但很显然,尽管我再宅、再不愿出门,这个城市的角角落落、点点滴滴已经逐渐印刻到我心里去了,由此生长出的情感,我估计也一辈子都剥离不了。

一眨眼的功夫

一眨眼的功夫,2017年已经过去一个月了。每个人还沉浸在新年的氛围里面,我也还仿佛昨天是圣诞节,那个早上7点一睁开眼被叫到医院去顶班的讨厌圣诞节。

悄悄地,我的最后一个病房值班结束了,紧接着,我的最后一个病房轮转也划上了句号。哎呀,可亲可怕的病房,我在里面度过了这么多叫苦不迭的日子,现在终于结束了。由于我对病房工作没有任何好感,以后只想从事主要在门诊上班的工作,所以这辈子也许我都不会再在病房上班了。不用再早上7点去交班,不用再跟着主治查房,不用再记每日病程。这一切就这样悄悄结束了。

任何的事情都有结束的一天,好事也罢,坏事也罢。身在其中的时候我们那么纠结,最后,轻轻地叹一声气,就这样结束了,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所有的事情随着结束,不过当时是多么惊心动魄,摆到回忆里便蒙上了一层温柔的水雾。

所以我才又提起笔在这里记录起来。我想拼命抓住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的碎碎念,把它们都刻在我的脑子里。

一天一天过得很快。划划手机时间花花花地就过去了。还不如把更多的时间放在读几本好书,看几部好电影上面。显然我划手机的时间还是太多了。最近还是继续在看《Life and Death in Shanghai》。看到郑念被关在监狱里,孤独清苦又百无聊赖,发现狱室里有一只小蜘蛛,便整天得看着这个除她之外的唯一的小活物在那爬来爬去忙活织网。这种在世界干涸之时仍在怒放的生命状态,真真是非常让人感动和尊敬。

豆瓣十年

写完上一篇。豆瓣上一个素不相识的豆友给我发来评论。我觉得讲得非常贴切,所以粘贴如下:

人到了一定年纪,真的可以一边客观地评价父母,深刻而清醒地认识到他们身上的优点与弱点,以及我们在成长中受他们的各种影响而并不自知的过往,又一边更深切地爱他们。”

所以说这十年来我一直这么喜欢豆瓣。豆瓣上聚集着很多我欣赏的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