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感

我自认为是一个很有中文语感的人。我对文字很敏感也很挑剔。即使是发短信,我也受不了打错别字或者用错标点符号。看一个人的几条短信,从他的语气、措辞、标点符号、“得的地”的使用,我就差不多能决定想不想和他做朋友。

在中文的世界里待得时间久了,对文字养成了一种自己的品味。书店里的一排排书,眼睛扫过标题大概就可以知道哪本对自己的胃口。翻上四五页就大概知道了想不想把这本书买回家读。

而对英文的使用远远还没到欣赏语言的水平,还只停留在基础交流之用。第一次走进英文书店,对书架上的书毫无头绪,仿佛自己对书的审美一下子瞎了。看着那些花花绿绿的封面无从下手,就算翻上四五分钟还是不知道合不合自己口味。买回来的英文书,在阅读时疲于查字典(有时候我就算能根据上下文猜出一个词的大概意思也一定要去查一下字典),并且对于作者的文风理解非常迟钝,很难体会这个作者是偏幽默的、还是冷峻的、还是深情的。很多文章如果是中文写的,我可能看三秒钟就会把它扔去一边,感觉不值一读;但如果是英文文章,我会硬着头皮读上很久才感到“这个文章有种读不下去的感觉啊”。

当然,那是刚到美国的时候。现在渐渐开始能欣赏英文作者的文风了。我能体会到“嗯,这个作者用词简洁,但非常有力到位”、“这个作者遣词造句水平不咋地,但是说得内容还是满满干货”、“这个作者写文章完全就是在故弄玄虚,什么都没讲”,之类的。我很欣喜我的这点小小进步。

不过我的英文写作还是烂得一塌糊涂。很多我想表达的意思被我用蹩脚的英语写出来就变成不知所言了。我有时把我写的东西给腾仔看,会被他嘲笑。他说因为他了解我,所以知道我想表达什么,但是完全没有反应在文字里。唉,这功夫还得慢慢磨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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